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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田**
信件编码:
GPPS220207X671
来信时间:
2022-02-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天然气表更换
信件内容:
天然气不出气,富平县天然气公司来人检查说表坏了需更换新表,是否收费需到天然气公司去咨询。更换后去天然气公司充气被告知需交450元换表费。根据中省等有关文件,天然气价格里包含了维修、更换计量装置等费用,天然气表更换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天然气公司收费合理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2-10
回复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回复内容:

田先生:

    您好!您的来件我委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气供电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的通知》(渭发改发〔2021〕62号)文件,明确提出了要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居民、非居民用户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综上所述,富平县天然气公司收取450元更换新表费用的行为,建议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祝您生活愉快!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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