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您来件中提及的与上上国风三期物业之间的物业费收取分歧问题,不属于我委“负责对授权市本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调价工作”的业务职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您具体咨询临渭区住建局物业办,临渭区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向临渭区政府咨询。
希望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