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领导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GPPS220113V7UV
来信时间:
2022-01-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是否需要重新备案的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项目备案有效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由于原材料涨价,如果目前备案项目的总投资较初始备案通知书上的总投资金额上涨了约19.63%,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项目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1-24
回复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回复内容:

王先生:

       您好!您的来件我委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您的来件中提及的项目备案事宜,不属于我委业务工作职能,请您向渭南市行政审批局咨询,

电话是:0913—2933009。

      祝您生活愉快!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