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
您好!我委业务科室人员已和您进行电话沟通,明确该项目将从鄠邑区搬迁至渭南市区。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规定,
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
关中核心防治区域(见陕政办发〔2015〕23号)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
所以,该项目不能以热电联产项目在搬迁地重新上燃煤锅炉。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祝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