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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罗**
信件编码:
GPPS2010276AX6
来信时间:
2020-10-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热电联产项目情况
信件内容:
有一家民营企业,目前一直使用自备锅炉,2台130蒸吨、2台75蒸吨燃煤锅炉,因产业布局调整现需搬迁重建(省内关中地区),想问一下能不能以热电联产项目在搬迁地重新上燃煤锅炉,以此保证企业搬迁建设。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11-30
回复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回复内容:

罗先生:

     您好!我委业务科室人员已和您进行电话沟通,明确该项目将从鄠邑区搬迁至渭南市区。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规定,

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

关中核心防治区域(见陕政办发〔2015〕23号)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

所以,该项目不能以热电联产项目在搬迁地重新上燃煤锅炉。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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