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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黄**
信件编码:
GPPS20230918EUIS
来信时间:
2023-09-1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疏导
信件内容:
领导好: 我想咨询下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疏导的标准是什么?非供暖季是否依然有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疏导?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9-27
回复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回复内容:

黄小鸽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非居民天然气疏导价格如何征收?征收的时间是?征收的标准问题?现答复如下:

      渭南主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目前执行《渭南市物价局转发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渭价发〔2016〕173号)文件规定,执行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执行标准为2.31元/立方米。截至目前,渭南主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尚未疏导,后期倘若疏导,以正式文件为主。

      我委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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