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鸽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非居民天然气疏导价格如何征收?征收的时间是?征收的标准问题?现答复如下:
渭南主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目前执行《渭南市物价局转发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渭价发〔2016〕173号)文件规定,执行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执行标准为2.31元/立方米。截至目前,渭南主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尚未疏导,后期倘若疏导,以正式文件为主。
我委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