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先生: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来件中提及的整村开发分布式的容量备案和限制政策现回复如下: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非自然人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含外立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且以 35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后建设。
希望回复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再次感谢您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