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建:
您好!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信任。关于你所反映的大荔县一费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大荔县执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荔发改发〔2023〕182号)文件已于2023年7月25日执行,试行期至2025年7月25日。试行期满前,为全面评估该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大荔县发展改革局正在对县住建局提供的物业服务企业审计报告和物业服务成本监审表进行成本核算。待成本核算结束后会向社会及相关单位通报成本监审结论。
希望我委的答复能得到您的认可。再次感谢您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