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先生: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您反映渭南到底一费制有没有落实执行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渭南市住建局、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渭南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渭发改发〔2021〕478号)于2022年3月1日施行。其中第七条规定:高新区、经开区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参照临渭区标准执行。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制定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渭政函〔2019〕130号)文件规定, 临渭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由市人民政府委托临渭区人民政府制定。临渭区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临渭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临渭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拟定标准进行核定的请示》(渭临政字〔2022〕36号)文件,待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现阶段市人民政府暂未批复,物业小区的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规定,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共划分为四类小区,分别为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通过合同约定。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