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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杨**
信件编码:
GPPS210711U71G
来信时间:
2021-07-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有各贵市县区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价格政策吗(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望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7-20
回复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回复内容:

杨雪晴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相关问题”的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生物质补贴政策。1.垃圾焚烧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农林生物质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号),“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含税,下同)。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3.根据《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1421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
      二、光伏发电、风电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三、地热能无相关补贴政策。
      建议您据此并结合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

      祝您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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