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我市大荔、澄城、白水、潼关、经开等5个县区纳入国家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整县推进试点名单。按照试点工作方案,五县区计划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建成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83万千瓦,总投资约33亿元。
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试点项目的实施对促进能源转型、削减电力尖峰负荷、保障电力供应、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工作将坚持因地制宜、自愿参与、市场主导、充分竞争、政策支持、多方参与、安全发展、强化监管的原则组织实施。通过试点和项目示范,建设一批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标杆项目,打造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工业园区,建成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村,推进屋项分布式光伏智能化、模块化、综合化应用。试点工作主要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及农村居民屋顶实施。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县区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引导绿色用能、完善接网保障、加强金融支撑、积极宣传推广,确保试点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