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在全市范围内构建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近日,我委组织召开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推进会,目前,市县两级建设方案初稿已基本完成,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和组织上报工作。
目前,我市汽车总保有量83万辆。其中:电动汽车9990辆(纯电动6400辆、油电混合3590辆),占汽车总保有量1.2%,较去年同期相比电动汽车年增长率56.09%。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市共建成充电桩1841个,其中:公共充换电站(点)104个,充电桩1001个,居民自建充电桩840个。
为加快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8月11日,我委印发《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8月23日,我委召开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座谈会,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据新编制的建设方案(《渭南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全市计划在三年内新增(拟建)公共充电桩5335根,其中:富平县(含庄里试验区)918根、临渭区805根、蒲城县596根、大荔县579根、澄城县551根、白水县370根、华州区344根、华阴市(含华山景区)331根、渭南高新区267根、合阳县198根、潼关县184根、渭南经开区26根。自用(共享)充电桩5953根(车桩比按3:1计),建设换电场站6座(主城区3座,蒲城、富平、大荔各1座),能够满足3.76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所有新增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点位,通过提前摸底,已逐个确定渭南主城区、县城、镇办、村委和市、县企事业单位等位置区域,自用充电桩根据居(村)民需求设置。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先桩后站、示范引领的原则,加快推进布局、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我市发电优势作用,推动交通能源融合发展,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招商引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及特来电等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投资、建设、运营,确保三年计划如期完成,助力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和实现“碳中和、碳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