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县域首位产业培育发展、产业园区建设和县城建设示范县创建等,按照省政府审定意见,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达了我市2023年省级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25亿元。其中:富平县8500万元,蒲城县6000万元,韩城市3500万元,大荔县3000万元,合阳县3000万元,白水县2500万元,澄城县2000万元,华阴市2000万元,潼关县1000万元,华州区100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各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尽快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加强项目调度和资金管理,督促各有关县(市、区)严格遵守《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并达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