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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租赁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再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5-27 16:59

日前,省发改委下达我市2015年第一批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中央预算内资金19390万元,专项用于11个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项目和9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此次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下达,有效的缓解了县市配套资金压力,将为加快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利保障,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群众的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我市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但由于配套资金不足,保障性住房建成后,配套基础设施难以同步建成,无法满足入住居民正常生活需求,保障住房入住率较低。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委会同市住建局按照中省项目要求,认真研读中省相关政策,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指导和督促县市完善项目相关资料,加大中省衔接汇报力度,争取得到中省最大限度资金支持。按照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相关要求,日前,我委正在积极组织各县市编报第二批租赁型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项目投资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尽快分解下达投资计划,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督导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建成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