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发改委召开了全省中央投资和投资工作座谈会,省财政厅、住建厅、统计局、水利厅、交通厅、工信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各地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首先通报了10月份省发改委对各地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专项督查情况,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地市汇报了2013年投资运行情况及年底预计完成情况,并对2014年投资形势进行分析,初步提出了2014年投资计划。省发改委副主任张文波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市要高度重视中央投资计划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要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确保2013年新开工中央投资项目必须在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12年及以前年度中央投资项目,必须在11月底前开工建设。届时未能开工的项目,2012年及以前年度中央投资项目,将在12月15日前调整中央投资计划;2013年度项目,省发改委将在明年一季度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相应调整有关项目投资计划。
会议强调:各地市和各部门要以持续的工作劲头、连续的工作措施,奋力冲刺,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完成。保持2014年全省投资稳定增长,发挥好投资自主增长的内生动力,是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是同步建设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从当前全国经济大形势、国家宏观政策大环境、全省经济发展大趋势分析,投资项目建设面临的有利条件要大于不利因素,具有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的条件和基础。各地市要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和投资预期,提早做好投资计划和项目准备工作。要继续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加大投入,确保项目储备数量、质量双提升;继续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项目单位超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善相关手续;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修订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项目核准备案暂行办法。继续强化督促检查,改进方式,加大力度,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工程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