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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组织开展2024年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03-07 15:56

为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成本,省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继续对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予以贷款贴息补助支持。我委正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根据省发改委通知,今年对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范围进一步扩大,贴息标准大幅提高。投资主体需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为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或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投向应符合《关于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的领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应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开工建设,总投资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在陕实际投放贷款不低于500万元且全额用于项目建设。对于高技术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全额贴息补助(以实际利率计算),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制造业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4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其他民间投资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3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和初步审核,争取更多民营企业获得政策支持,推动更多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建设,为全市投资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