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了全市2018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我委被授予“市级文明行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我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先后荣获了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级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8年,我委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观看了《厉害了,我的国》《辉煌中国》等爱国主义影片,举办了“敢担当 善作为”书享荟,深入蓝田县葛牌镇重走红军征程,引领大家唱响发改新风,坚定“四个自信”。组织了《敬老爱亲》《弘扬爱国奋斗精神 建功立业新时代》等道德讲堂4期,先后在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我们的节日”活动,传承中华文化瑰宝,建设幸福家庭。深入帮扶村,开展第三届“好婆婆好媳妇表彰大会”,支持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爱心超市、路灯“点亮”帮扶村等,让“美丽乡村 文明家园”帮扶多彩生动,扶智扶志真脱贫。依托我委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开展慰问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创建文明城全民签名等志愿活动,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城市更加包容文明。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单位文明促城市文明,让文明之花开出和谐之果的理念,一如既往策划、组织好各类精神文明活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色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