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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喜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2-13 17:35

12月13日上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陕西宾馆召开,省委书记、省长胡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是我省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以来规格最高的会议。会上,我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委党组副书记王磊作为省级文明单位代表上台领奖。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着力转变作风、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虚功实做,持之以恒地开展“厚德陕西”、“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委上下同频共振齐参与,把精神文明创建深度融入到发展改革工作之中,以文明创建助推全委干部职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取得了发展改革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双赢双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荣誉,它不仅展现了我委的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更是对我委整体形象、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认可和肯定。我委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激发全委干部职工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倾力打造高站位宽视野、在状态有激情的优秀发改团队,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添砖加瓦。


领奖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