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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列入西部地区农民就业促进工程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10-30 10:44
    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委,以发改西部〔2012〕2911号文件批复西部地区11个省67个县开展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陕西省有6个县区列为试点县,我市澄城县成为其一。
    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试点工程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开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2011年6月以来,我委积极抓住政策机遇,按照国家《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县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引导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申报工作,编制完成了《全市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工作五年规划》,并开展深层次的衔接汇报和申报工作。
    按照试点要求,澄城县要在改善农民创业政策环境、构建农民创业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搭建农民创业平台、支持和加强农民创业培训能力建设、拓宽农民创业路子、扶持创业项目等六方面做好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制定落实年度计划,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促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推进农民创业就业工程创造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