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务工作 / 经济运行与体制改革 / 正文

市政府印发施行渭南市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11-20 17:46

11月12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渭南市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我市国家中小城市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全面启动。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是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由国务院安排国家发改委负责落实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全国61个地区开展第一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我市是陕西省唯一一家试点城市,也是为数不多的地级市之一。试点确定后,我市立即行动,着手编制《实施方案》和改革任务部署工作。8月14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渭南市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成立;9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方案》,经过进一步完善修改,《实施方案》于近日正式印发。

下一步,将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向国家、省发改委汇报,做好《实施方案》备案报审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做好改革任务部署安排及督促落实工作,加强工作,加强改革进展报送和资金争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