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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支持庄里试验区发展的意见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3-14 09:41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庄里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意见》(渭市办发〔2017〕3号),该意见的出台,是对省委、省政府小城市培育改革任务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将对庄里陕西省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庄里镇位于关中腹地、富平县城西北13公里处,位于西安、铜川、渭南1小时经济圈内。全镇面积123平方公里,人口8.21万人,其中城区人口4.2万人,辖24个行政村,170个村民小组。2015年7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在全省选取渭南庄里、宝鸡蔡家坡、榆林大柳塔、安康横口四个镇开展小城市综合改革培育试点。计划用五年时间为陕西省打造一批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增长点,为镇级小城市发展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新路径。庄里镇被列入综合试点以来,改革任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推进,试验区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四办五局一中心政府机构全部到位,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翻了一番,环境卫生焕然一新,城市面貌初步显现。

本次出台的《意见》是以“市直管镇”为核心,包含赋予庄里试验区县级经济、财政、税收、社会事务等管理权限,建立市直部门与试验区权限的直接对接机制。通过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适时启动区划调整、加大项目和资金倾斜、加大产业扶持指导、大力发展民俗和红色旅游、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坚持创新驱动等14项举措,为庄里试验区发展进一步增加动力,明确方向和目标。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中省市关于小城市培育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市管镇”模式为突破口,通过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时限,启动专项督查督办等措施,确保《意见》每一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努力为全省新型城镇化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勇当改革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