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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启动低碳社区试点工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4-17 08:56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将在全国地级城市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探索有效控制城乡社区碳排放水平的途径,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通知指出,低碳社区是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的城乡社区。此次试点将结合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开展创建活动。

一是以低碳理念统领社区建设全过程。倡导功能混合的土地利用模式与紧凑的空间布局形态,优化社区土地使用空间、功能布局和社区生活圈,形成低碳高效的空间开发模式。提高社区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延长建筑使用寿命,避免大拆大建,增强社区适应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能力。 

二是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倡导清洁炉灶、低碳烹饪、健康饮食,减少食品浪费,鼓励选用低碳节能节水家电产品以及简约包装商品,鼓励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搭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完善社区居民低碳生活服务设施,打造社区商业低碳供应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引导和实践体验活动。

三是探索推行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推行低碳物业管理和服务新模式,建立居民出行、出游、购物、旧物处置等生活信息电子化智能服务平台,设立方便居民旧物交换和回收利用的“社区低碳小站”。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垃圾资源化率和社区化处理率。建立社区水电气热等能源资源数据信息采集平台。完善社区节能减碳监督管理和奖惩制度,鼓励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参与低碳社区建设和管理。

四是推广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建筑布局、设计最大化利用自然采光通风,尽量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低碳建筑材料,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鼓励采用低碳技术和低碳设备。执行更严格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试点社区内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全部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新建商品房应全部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既有建筑低碳化改造后应达到当地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

五是建设高效低碳的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内商业、休闲、公共服务等设施,提升社区总体服务效率。科学布局社区内公共交通、慢行交通设施,大力发展低碳公共交通工具。加强社区低碳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建设社区公共自行车租赁和电动车充电设施,鼓励在社区发展公共电动车租赁,建设社区配餐服务中心和自助洗衣店等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社区给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雨水收集设施。建设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回收、预处理和处理系统。

六是营造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社区绿化尽量采用原生植物,建设适合本地气候特色的自然生态系统。建设满足居民休闲需要的公共绿地和步行绿道。加强社区公园、广场、文体娱乐场所等公共服务场所建设。

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并组织制定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低碳社区试点激励和扶持政策,到“十二五”末,全国择优建设1000个左右国家级低碳示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