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打好节能降耗工作攻坚战,着力在四方面强化措施:
一是坚决落实调控预警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全市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应控制在1300万吨标准煤以下,增速应控制在9%以内,全社会用电量应控制在120亿度千瓦小时,冶金、建材、焦化、电力、水泥、化工六大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限额标准,第四季度全市节约标煤100万吨,节电100万度;
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节能目标管理,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调控方案,夯实各单位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统计部门要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上报的能源统计报表的审查,形成三级把关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合理、规范。
三是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对影响全市节能工作的县(市、区)实行问责,各县(市、区)考核办、经济发展局、统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加强对企业的督查检查,引导企业合理填写能源统计报表;
四是落实对12户重点用能企业的在线监测系统工作。进一步加强12户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确保11月底完成全市能耗在线监测的建设和运行工作,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全面提升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管理水平。
附件1:依申请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