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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七户企业被中省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2-27 10:11
我市七户企业被中省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发布时间:2012-02-27           浏览量:364 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我委根据《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精神,在企业申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全年共向中省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8户,7户通过中省的审核认定,其中澄合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新型建筑材料厂、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蒲城分公司、陕西蒲白尧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尧柏阳山庄水泥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被省发改委批准认定;澄合矿务局电力中心矸石电厂、蒲白矿务局矸石电厂、韩城矿务局矸石电厂等3户企业被国家发改委批准认定。
     上述7户企业年可消耗粉煤灰及建筑垃圾150万吨,煤矸石300多万吨,年可节约标准煤80多万吨,为企业免交各种税费1000多万元。同时为全市资源节约、节能减排以及低碳城市建设做出了示范。

附件1:省发改委来渭调研社会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