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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5-31 10:46

    2013年,我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县级、乡级相关定点医院起付线及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提高,调整后的报销比例,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将达到6065%,县级达到7085%,乡级达到90%

    此次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收费标准起付线为3000元,补助比例为55%;二级为2000元,补助比例为65%;县级起付线为400600元,报销比例为75%85%;一级住院费用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为65%400元以上者,起付线为150元,补助比例不突破90%。二是门诊报销比例为村级不超过75%,乡级不超过65%。个人允许补助指标设定为不低于人均预算门诊资金的2倍,继续单人设标,户内通用,全家封顶。三是儿童两病8种大病,按照单病种管理办法,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按照单病种管理办法,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此次调整未涉及市级定点医院仍按此前的报销比例报销,渭南市中心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渭南市妇幼保健院为1000元,其余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市级60%—65%。

    2013年全市参合人数达到417.89万人,参合率达到98.75%,比2012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