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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105个新开工项目进行专项考核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16:03

 8月中旬,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将我市下半年新开工的105个项目纳入年度专项考核。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委会同市考核办、市统计局召开了全市新开工项目推进会,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开工项目,核实年度投资,做好项目入库统计。同时,积极与省上相关部门做好汇报衔接。结合我市实际,近期我委会同市考核办拟定了《关于印发全市新开工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

一是实行“月度公示排名,年终考核奖惩”的考核方法。平时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统计局对各县(市、区)新开工项目开工个数和完成投资情况进行排名。年终由市统计局出具最终的完成投资情况,由市考核办、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项目开工情况,最终合议评定考核得分并纳入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报市委、市政府。

二是考核月度排名情况由市考核办、市发改委按月度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考核项目进展情况,并抄送省级相关部门,通报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在市级媒体公示。

三是新开工项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补充增加的一项重要内容;当月考核最后一名的县(市、区),由市考核办、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警告;连续2个月考核最后一名的县(市、区),要向市政府书面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连续3个月考核最后一名的县(市、区)及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当年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选优秀,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四是市国土局要依据年度考核排名情况对下年度土地指标分配作出适度调整。土地指标要向新开工项目开工率高、完成投资大、用地需求迫切的县(市、区)倾斜,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中统筹考虑,报市政府审定。

五是年终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对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县(市、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


全市纳入考核的新开工项目情况表

全市纳入考核的新开工项目105个,年度投资99.1亿元,具体考核指标详见下表。

(市区)

新开工项目个数

年度投资指标(亿元)

占全市投资比重

临渭区

5

5.05

5.1%

高新区

5

7.39

7.46%

经开区

7

19.87

20.05%

  

11

6.32

6.4%

华阴市

7

5.16

5.2%

华管委

1

1

1.01%

潼关县

6

6.34

6.4%

大荔县

9

4.9

4.94%

澄城县

9

15.34

15.48%

合阳县

5

4.3

4.34%

蒲城县

13

9.38

9.47%

卤阳湖

8

6.6

6.67%

白水县

8

3.5

3.53%

富平县

8

16.55

16.7%

市城投公司

3

4.9

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