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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渭南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8-29 10:36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建立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新机制,经渭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渭南市营商办)研究,决定征集15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从市县“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大学生创业者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征集,形成原则上市级20人、每县(市、区)10人、高新区10人、经开区5人、卤阳湖5人的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队伍。

二、选任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指出问题、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关心支持渭南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年龄在23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四)监督员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从事与营商环境无关的监督活动,不得以监督员身份为个人、亲属、企业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与营商环境监督员身份不符的行为。凡出现以上情况的,渭南市营商办可随时终止其监督员身份,并向社会公告。

三、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对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特定行业服务规范、行政执法及基层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巡查监督。

(二)宣传渭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渭南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三)参与渭南市营商环境监督综合测评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配合营商环境监督检查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县市区组织推荐。县市区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有关单位推荐,经县市区营商办考察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意见。

(二)县市区个人自荐。由市营商办统一在有关新闻媒体刊登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自荐表,经县市区营商办考察审核推荐人选意见(附推荐单行材料)。

(三)各县市区营商办负责初审后报渭南市营商办。

(四)申请市级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请直接将报名资料报渭南市营商办(附自荐单行材料)。

(五)渭南市营商办审核完成后,核准聘任并颁发渭南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五、任期

渭南市营商环境监督员每届任期暂定一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报名方式

渭南市营商环境监督员报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邮寄方式报名。请填写《渭南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登记表》,提供居民身份证1份复印件,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邮寄至各县市区营商办。另一种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请填写《渭南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登记表》,提供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一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各辖区营商办电子邮箱。报名时间截止为2018年9月10日前。

附件:各县(市、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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